杭州杀妻碎尸案犯罪心理分析:杭州杀妻案中的凶手,显然就始终是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凶手与前妻的数年相处过程中,前妻彻底处于劣势地位,一定要以凶手为中心,略有违抗凶手的信念,前妻就需要遭受家暴。所幸的是,前妻适时离开了他,不然,被杀了,或许便是前妻了。

杭州杀妻碎尸案犯罪心理分析

凶手与受害人早在1988年就相识并相恋,曾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后因为种种原因分手并各自组建了家庭。到了2008年又各自抛弃原有的家庭而组合新的家庭。

自2008年到上年案发,凶手与受害人做了13年的夫妻,从凶手阐述的种种所谓“夫妻间的矛盾”来说,根源还在于凶手始终“以自我为中心”,因此,全部矛盾的过错全是受害人所造成的,在凶手“以自我为中心”的逻辑中,受害人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