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布破产的公司,由法院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成立清算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因为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有关专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那么,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的债务会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吗?根据处理破产重组的经验,徐宝通律师团队从法院审理的角度提出了实际建议,您分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以前遇到过一个案例:客户是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现在已经两年了,不能继续经营,准备申请破产。

然而,客户与几家供应商合作,欠供应商约900万元。客户关心的是,如果公司申请破产,他们需要向客户支付多少欠款?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仅限于投资金额。如果您没有虚假投资、未支付投资、提取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财产等行为,您不必用其他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根据破产程序,债权人登记的债权应当予以通知和公告。破产费工工资和安置费用按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品)的处置顺序扣除。如果税款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一般债权人应按比例偿还。剩余债务由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分配。

未登记的债权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不予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债务仅由公司资产承担,不涉及股东个人财产。

企业破产后,在偿还债务前,应当从公司财产中扣除破产费用,剩余财产应当偿还债务。破产后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费用的,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

(一)破产案件诉讼费用;

(二)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分配费用;

(三)经理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员工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同利益债务:

(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的财产无管理造成的债务;

(三)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因履行职责造成损害的债务;

(六)债务人因财产损害而产生的债务。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是指清算组将非货币性财产转化为货币性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

一般来说,清算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债权调查完成后不公开出售、拍卖的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处理程序如下:

(一)法院单独登记破产企业担保财产。

(二)抵押权人将所有担保财产证明材料移交清算组。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移交清算组。

(四)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书面证明解除抵押关系,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转让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给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的拍卖款单独列出,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还需要偿还债务。首先,破产费用应从公司财产中扣除,剩余财产应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