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转岗降薪,企业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和待遇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最近疫情持续,很多企业在经营上遇到困难,裁员、调岗、降薪的现象非常普遍。作为一名工人,如果他们生气时处理不当,他们可能会失去自己!接下来,法宝律师将与您分享一个案例。

2014年8月1日,小王加入某公司担任综合部经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薪7500/元。

2016年4月,公司将小王的职位调整为销售人员,工资也降至5000元/月。岗位调整后,小王从26日起在公司工作至2016年5月25日。

2016年8月25日,公司向小王邮寄《工作通知书》,要求小王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报告工作,但快递被拒绝退货。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了《通知》,了王的身份地址,但仍未找到王。2017年1月4日,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会成员决定终止王的合同。

2017年3月1日,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小王拒绝接受,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单方面调动工资,员工可以依法保护权利,但不能以消极怠工的方式抵制或对抗,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违法或不当……然后小王拒绝接受,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公司单方面调动和降低工资是错误的,但员工不能通过旷工来表达不满,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您不同意公司的安排,您需要明确对单位单方面调动安排的不同意。如果单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您的意见,不要只是口头沟通。

其次,一定不要去调整后的新岗位报告,留在原岗位,即使没有工作可做,以免被认定为接受公司的安排。

最后,最重要的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按时出勤!不要像上述情况下那样消极抗拒工作,否则公司可以旷工为由合法终止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费用。

如果公司在与公司僵持一段时间后仍然没有妥协,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待遇履行合同,也可以选择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通常根据工人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在被调职降薪后一个月内没有反应(如明确拒绝、申请劳动仲裁等),则视为您接受单位调职降薪行为,然后提出异议,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