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销售的商品是否是侵权商品的认定方法。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商品,即《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商品。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卖方销售的商品是否为侵权商品的标准与其他类型的商标侵权标准一致。2、卖方的侵权认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三个步骤。首先,卖方销售的商品是否为侵权商品;其次,卖方销售的侵权商品是否有合法来源;第三,卖方是否知道销售的商品是否为侵权商品。这三个步骤所涉及的问题是销售商侵权认定中的基本问题。假冒商品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商品。由于假冒商品上标注的商标标志和生产者信息与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完全相同,商品的外观特征也非常相似,一些假冒商品甚至可以混淆真假,普通公众很难区分其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识别假冒商品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4、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已认定为侵权商品商标的司法认定方法在销售商侵权案件中仍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商标所有人首先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销售商销售涉嫌侵权商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根据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四种商标具有合法来源的情形,即:(1)供应商合法签署的供应清单和付款收据,经核实或供应商批准;(2)供销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经核实已真实履行;(3)有合法采购发票和发票记录事项对应的6。假货是一种特殊的侵权商品。由于假冒商品上标注的商标标志和生产者信息与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完全相同,商品的外观特征也非常相似,一些假冒商品甚至可以混淆真假,普通公众很难区分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