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得在员工医疗期间随意解雇员工。员工的法定医疗期限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单位不得在法定医疗期间随意解雇员工;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未经员工同意,甚至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两倍)。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应当支付医疗补贴。

案件细节:刘女士在工作期间突然脑出血,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进行康复培训。突然收到单位解雇通知,并处理社会保障减少,工资不再支付。刘女士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近15年了。月平均工资约为4500元。刘女士自生病以来一直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生病也履行了请假程序。

问题:单位能在刘女士治疗期间随意解雇她吗?

分析:

企业不能在医疗期间随意解雇员工。员工的法定医疗期限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单位不得在法定医疗期间随意解雇员工;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未经员工同意甚至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两倍)。此外,符合条件的,还应当支付医疗补贴。

一、医疗期是什么意思?

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伤的,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医疗期限,用人单位在医疗期间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医疗期也可以理解为单位不得解雇员工,是对员工的保护期。

二、医疗期有多长?

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工作年限对应的医疗期,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

也就是说,刘女士的医疗期至少为12个月。

三、单位想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刘女士能得到的经济补偿至少应该是15*4500元=67500元。

三、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解雇员工不需要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

(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刘女士没有上述情况,所以单位的辞退很大程度上是违法的。

如果单位不主动赔偿,刘女士能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建议刘女士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